漁護署濫發禁區紙,黃石碼頭淪非法停車場!北潭涌關閘為通往西貢東及西郊野公園通道,所有車輛需持有許可證才能進入。有區內居民為招攬生意,竟公然代客申請即日許可證駕車進入內郊遊,漁護署曾經連續六個周末及周日批出約一千一百張臨時證,車輛不但「逼爆」碼頭,更佔據行人路停泊。區議員直斥漁護署審批臨時許可證程序存有漏洞,嚴重影響到有實際需要的居民。

黃石碼頭泊位不足,持臨時許可證車輛泊滿行人路。

違泊車輛擋風玻璃有展示臨時許可證。

「好多酒樓、餐廳、魚排都會幫啲客申請即日(許可)證,等佢哋可以揸車入碼頭搭船幫襯,個個都係咁,咪搞到成條行人路泊滿晒車囉!」梁先生假日經常乘坐巴士到黃石碼頭,直指違泊情況令人震怒,行人甚至要在馬路上候車,險象環生,更擔心阻礙救援車輛進出。梁炮轟漁護署對有人利用許可證營商坐視不理,直言「冇咁多車位就唔好批咁多禁區紙」。

當區區議員何大偉直言曾接獲大量居民投訴泊位被佔,並指西貢北區近年愈趨商業化,加上申請臨時許可證程序簡便,常遭商人利用漏洞招徠客人,令黃石碼頭違泊情況隨之而至。「有好多市民都需要揸車入去探親,就因為冇車位迫住要違泊,但其實好多揸車入去嘅都唔係居民親友,而係遊客,咁樣對佢哋好唔公平!」

抄牌罰款唔治本

何又指抄牌罰款治標不治本,建議每戶居民可獲發的臨時許可證由五張減至一張,或研究在碼頭增加泊位。

對於有居民代他人取得臨時許可證以達到營商目的,漁護署發言人未有回應是否設有審查機制,只稱私家車臨時許可證只會簽發給探訪居住在關閘內居民的親友,或運送貨物給區內居民的車輛;訪客每次到訪必須向該署遞交申請,並經該署向居民核實資料後,才會獲發臨時許可證,而每天每戶居民可獲發的臨時許可證一般不超過五張。

發言人稱,過去六個星期,經該署簽發的周六及周日可進入北潭路(包括黃石碼頭)的臨時許可證分別為五百四十三張及五百二十七張。另外,該署亦會簽發許可證給居住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的居民、處理公務或工程或已獲該署許可進行活動等人士,至於經北潭涌關閘到黃石的私家車永久許可證,則共發出四十九張。

警方發言人稱,由一二年至今年七月接獲逾七十宗違泊投訴,向違泊車輛發出三百七十封書面警告及三百二十四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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