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前國務院副總理吳儀的形象顧問宋麗娜,她與其子三年前購入位於元朗加州豪園A期獨立屋,其後把該屋多次按揭貸款。母子繼今年四月遭提供三按的貸款公司入稟高院追欠款後,昨再遭二按的財務公司入稟追債,並要收屋。原告領達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宋麗娜及簡偉聖。入稟狀指兩被告在一二年七月十八日,將該獨立屋二按予原告後至今未還款,入稟狀未有透露金額。

案件編號:HCMP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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