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寶怡報道】教育局多年來以私隱為由堅拒公開全港教師註冊資料,不但罔顧全港近百萬學生福祉,亦與現時律師、醫生以至社工等專業範疇均公開業界註冊資料的大潮流相違背。事件經《太陽報》及《東方日報》報道後,引起公眾關注,最近終有新進展。本報獲悉,申訴專員公署已決定就此事向教育局展開全面深入的「主動調查」,徹底探究教局現行處理公眾要求索取資料之制度和程序的不足之處。據悉,申訴署初步認為,在教局現行制度下,家長無從監察教師的專業資格,做法值得商榷,該署並擬進一步查證教局若公開教師註冊資料,是否確實違反私隱條例。

香港家長聯會今年初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拒絕披露教師註冊資料,涉行政失當。(資料圖片)

韓連山

本港各專業界別註冊披露情況

根據《教育條例》,任何人士如在學校任教,必須為註冊「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但公眾從來不能查核在任教師是否註冊教師。按照現行做法,只有當學校對擬聘教師的註冊資格有懷疑時,須事先徵求該教師同意,才可向教育局申請查核該教師的註冊資料。

本報查核兩度遭拒

東方報業集團曾比較本港其中十五個專業包括社工、醫生、護士、會計師、工程師等的專業註冊披露情況,發現全數均在網上公開專業人員的註冊資料讓公眾查核,唯獨是由教育局掌管的教師註冊不被公開。本報記者曾先後以傳媒身份查詢及以市民身份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教育局索取全港教師註冊資料,惟兩次均被拒,不但被定罪教師有否被「釘牌」的資料欠奉,就連註冊教師名單和數目等一般性資料也不獲披露,註冊制度完全封閉,事件於今年二月經本報報道後,引起教育界及家長組織關注。

但事情最近有重大突破,本報獲悉,申訴專員公署就教育局拒絕提供教師註冊資料一事進行研究,初步認為教師註冊資料雖涉及個人資料,但設立註冊制度的目的,正正是為確保任職教學的人員具備相關資格。再者,在現行制度下,家長無從監察教師的專業資格,只能完全依賴校方,但單靠校方監察是否足夠,也值得商榷。

違法老師改名任教

據悉,申訴署亦留意到,過往曾處理的有關教育局拒絕提供資料之個案中,對於公眾人士索取該些資料的要求,該局時常以涉及個人資料或第三者資料為由而拒提供。就此該署認為需進一步查證教育局公開教師註冊資料,是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申訴署同時亦會就相關問題展開「主動調查」,並向教局提出改善建議。

曾出任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主席、剛於上月卸任的韓連山,認同申訴專員公署應盡早主動介入調查教育局。韓指有關問題受全港教育工作者、學生及家長高度關注,斥教局處事官僚及不負責任,罔顧學生福祉,「好多校長反映聘請老師時好擔心,試過有被定罪老師仍持有註冊,改名後可以去其他學校任教,但校長好難辨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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