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任領匯顧問的潘啟迪十四年前時任房屋署助理署長時曾因偷雜誌及襲擊店員而需自簽守行為,今年四月,他再涉嫌於百貨公司內偷竊一塊價值十二元的眼鏡布而惹官非,早前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進行預審,辯方表示已將潘的精神醫生報告呈交控方,控方現需時將報告交予相關專家研究,故申請將案押後至十月八日再處理,獲法庭批准,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潘啟迪

被告潘啟迪,六十一歲,報稱公司董事,昨庭上表現平靜,神態自若。據早前報道,潘被指在○○年七月二十五日晚,於金鐘廊一雜誌屋偷取一本價值六十八元的電腦書籍,被店員阻截時推跌對方,事後一度被控盜竊和普通襲擊兩罪,惟同年底案件開審時,控方基於公眾利益和潘的精神狀況為由,同意讓他守行為一年。潘之後更獲繼續留任房署助理署長,至○三年八月才改任低一級的總監。

案件編號︰ESCC 2177/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