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回大陸搵食,所賺的「人仔」帶回香港是件頭痛的事,因為最多只允許帶二萬元。怎麼辦?放在大陸銀行,帶卡回港。問題又來了,消費碌卡可以,但提現金有限額,還需支付手續費,又不安全,天天見到大陸同胞卡在身,密碼未洩露,錢卻不見了。高科技犯罪來錢快已成趨勢,萬一出事,報警、打官司,嘥錢嘥時間,還不一定能挽回損失。對於大陸銀行,個人經驗:不是為客戶帶來方便,反而製造不少麻煩。自己的錢都無法自由攜帶,上海要想成為國際金融中心,路漫漫其修遠兮。

那麼,已經是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又如何?曾記得八九年初到香港,甚麼都好,銀行就更不用說了,一個字:好;兩個字:方便;「三個字」:簡直一流。想不到,回歸十七年,香港銀行倒是「進步」神速,愈來愈不方便了。

當年供樓,為了盡早「甩身」,轉按,降低息口,將錢轉作定期賺高息,過了罰息期交一筆整數。雖經歷金融風暴,用此方法,原來供二十年,結果十二年多「搞掂」。當年很方便,只需將錢由活期轉至定期,費時兩分鐘。現在呢?活期在本行轉定期息口近乎零,但是新資金存定期息口好一點,不過從甲銀行開支票要付手續費,然後再轉去乙銀行……

香港的銀行向大陸學習,給客戶增加麻煩,人為製造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