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前主席涉盜39萬准保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大埔翠屏花園一名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涉嫌盜取法團兩筆合共約三十九萬元的款項。案件昨日提堂,被告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四日預審,並且排期同月二十八日審訊。被告暫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為五十七歲顧永根,翠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他於上周四被廉署控以兩項盜竊罪名。首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從翠屏花園法團銀行戶口挪佔一筆五萬元款項;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一○年二月四日,再從翠屏花園法團銀行戶口,挪佔另一筆三十三萬九千九百四十六元的款項。
廉署早前接獲舉報,指被告涉嫌利用虛假文件詐騙法團款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廉署調查後揭發是次的涉嫌盜竊罪行。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有關控罪。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件押後至十月;被告暫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