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朋友不約而同力薦一篇《當乞丐遇到小姐》的「妙文」,那是小姐自述她在深圳鬧市華強北遇到一名健談且自命高質素的乞丐,是否真有兩人間「學術性」頗強的對話不必深究,畢竟是道出了一些人情世象。乞丐說深圳有十萬個乞丐,只有十人能月入萬元以上,他是其中之一,是個快樂的乞丐,但不是討得錢多才快樂,而是因為有快樂、積極進取的心態才討得錢多。

乞丐自信地「論述」怎樣才乞得豐盛。他說天橋上的人行色匆匆,乞丐躺在天橋上討不了多少錢;不要追着「客戶」死纏爛打,因為若肯給錢早就給了,死纏不休浪費時間。他的「打扮」是破破爛爛但不骯髒,所以不令人討厭。他自認為這是形象上佔有優勢。至於乞討目標的選擇、機會成本的掌握、乞討的戰術戰略分析,令小姐十分佩服,覺得他很像一位資深市場行銷總監。

我不吝給點小錢乞丐,即使明知他們可能是惡勢力集團操控的工具,也樂於施捨,因他們乞不到錢會遭毒打。但小姐文章中的乞丐沒有說出,做乞丐別讓「同業」跟在旁邊,施主會害怕一出手,其他乞丐蜂擁而上,極難應付。有一次在羅湖城旁,給了乞丐一元,另一乞丐跟上來,口袋中只剩一個五元,就給了他。不料第一個乞丐追來控訴我不公平,說我是他「發掘」出來的,何以只得到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