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被揭發在公布檢討錦田土地用途後不久,與丈夫斥資一千八百多萬元購入錦田土地,林嘉芬昨開腔回應會與部門商討調職安排,被問及地皮接近錦田南檢討範圍時,她反駁指涉事土地非於發展範圍內,辯稱「唔喺裏面就唔喺裏面啦」,又指考慮稍後一次過回應。

疑利益衝突被調職

發展局一二年二月公布檢討錦田土地用途,同年四月林嘉芬購入錦田清潭村一幅逾八萬平方呎土地,被質疑以權謀私取得敏感資料,再囤地謀利,地政總署日前決定將她調職。林嘉芬昨上班時被問及遭調職一事,回應道:「我要返去同部門傾吓,部門同我講係有啲安排。」

對於被質疑涉事土地接近錦田南發展檢討範圍,她辯稱所購農場根本不在錦田檢討範圍內。至於被指任職高級產業測量師期間,曾與丈夫開設測計師行一事或涉利益衝突,她表示會在考慮稍後一次過回應。她其後以電郵回覆傳媒,指需與家人商討並尋求法律意見。地政總署補充,現階段不宜再評論有關林嘉芬申報事宜,確保有關調查客觀公正。

曾去信廉政公署要求徹查事件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批評林嘉芬說話混淆視聽,她作為主管新界土地官員,必掌握機密資料,即使在周邊囤地仍有利益衝突;署方將她調職等同默認她購地有利益衝突嫌疑。他指,地政總署應在林嘉芬申報利益時,已按《規管公務員防止利益衝突制度》要求她放棄引致利益衝突的私人投資。他擔心事件開了壞先例,破壞公務員廉潔制度,已去信公務員事務局要求跟進及調查是否有人包庇林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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