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兼政協的張程光被搜查十多次,引起海關內部議論紛紛,更傳出自張向高層投訴後,海關「反應過敏」,竟隨即下令日後毋須搜查「18」號車牌的車輛,引起前線人員不滿,認為若對某一階層人士的座駕毋須搜查,會令搜查程序出現缺口,管理層必須正視;前線人員又指已多次向上級反映系統出錯,但未獲理會,上級甚至將責任推給前線。海關則強調搜車會一視同仁。

受害人:只望獲公平對待

自稱「一群極度憤怒的落馬洲海關人員」向本報指,就管制站車牌自動識別系統出錯導致「18」號車牌多次被查一事,前線已多次向上層反映,指系統有問題,但無人理會,直到今年六月車主向高層投訴,才獲指示毋須再搜查「18」號車牌,原因是車主是政協,不能「得失」,並要前線人員交報告及接受調查,惹內部不滿:「之前收投訴就當耳邊風,冇嚴肅處理,依家出咗事,就搵我哋嚟頂罪。」

事件受害人張程光坦言:「我從來無要求海關唔查我架車,亦唔希望因為政協身份而有特權,只希望獲得公平對待,如果你對我架車有懷疑,咪查囉,但唔使次次查吓話!」他續謂:「我返咗大陸做嘢廿八年,只查過三次車,但我一用『18』號車牌,唔夠四個月,就畀人查咗十幾次……」令他認為今次事件責任應在中層及負責處理投訴的部門身上,希望海關檢討今次事件。

海關發言人回應指,對於有指海關督導級人員下令毋須向某一指定車輛進行檢查,純屬誤解,並不存在有跨境車輛可豁免海關清關程序或檢查。發言人強調,海關一向秉承公平執法,不偏不倚的原則處事,不會因車主身份而豁免清關程序或檢查,並會因應走私犯罪手法及趨勢,不時檢討執法策略,以及改良或更新運作系統,並加强對前線人員的訓練及溝通,嚴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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