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母親「梅媽」覃美金,早前被頒令破產,她不滿其破產管理人要扣除她逾二百萬元的生活費,以用作償還她的債項,打算提出上訴。但上訴庭上月下令梅媽要先向法庭繳交逾三十萬元訟費保證金,才准她上訴。梅媽昨在高院要求推翻上訴庭此項決定,而破產管理人一方則提出,要將保證金增至逾三十六萬元。由於臨近「鬼節」,梅媽聞言後向管理人一方說:「七月十四,落去問阿梅攞,幾多都唔緊要」,上訴庭押後下周一判決。

案件編號:CACV 39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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