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元朗公路發生奪命車禍,一輛小巴撞向貨櫃車車尾後,小巴司機及兩名小巴乘客同日死亡,另一名在「大家樂」任職的三十四歲小巴男乘客麥健文,搶救後翌日亦告不治。麥的僱主事後需支付賠償和殮葬費共逾一百零一萬元予遺屬;麥的僱主昨入稟高院指事件肇因乃小巴司機疏忽所致,轉向司機的僱主追討上述費用,以支付給麥遺屬的賠償和相關律師費。

原告是好樂意食品有限公司,被告是人人汽車有限公司。大家樂集團企業傳訊部發言人指,該名員工在乘坐交通工具上班途中意外死亡,公司根據條例向僱員作出賠償,保險公司現正代表公司向第三方提出追討損傷賠償之法律程序。

案件編號:HCA 15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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