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偉易達集團主席黃子欣的兒子黃以禮(三十四歲),去年一月在停牌期間駕車到機場,接載由美國返港的患癌母親往醫院治療時,被警方截獲揭發。他於去年八月於東區法院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被判監兩個月及停牌一年,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他昨於高院就刑期提出上訴,獲成功減刑至不用判囚。高院法官判決時指,不認同黃將責任推卸給律師,並批評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黃沒有真誠悔意,改判他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黃以禮昨上訴成功,不用入獄,改判社會服務令。

上訴人黃以禮於一二年七月因超速駕駛被判停牌九個月,去年一月十二日他在灣仔駕車時被警截停,揭發他停牌期間駕駛。

案件編號:HCMA 6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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