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中共官場就有一種「五十九現象」,即許多官員在五十九歲、臨退休之前出事。調查他們的案情發現,在四、五十歲之時還幹得不錯,「廉潔奉公」、「小心謹慎」,不幹貪腐之事,但之後因為「年齡槓槓」晉升無望,就開始「抓緊時間,以權謀私」,所謂「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與此同時,他們也發現,只要到了六十歲,辦了退休手續,今後再發現有事,一般也不會被追究處理,這叫「安全着陸」也。

然而,今次中共第五代反貪腐打破了這個「傳統」,多名被拿下的省部級高官是退休有年者,他們不能因為已經「安全着陸」而「頤養天年」,他們貪腐的錢財、實物被沒收,他們的「長俸」被停發。如果被刑事判罪,他們將和所有罪犯相同,服刑期滿後,也不會再享有退休官員的待遇。

過往,中共反貪反腐、處理官員,不成文的「潛規則」,一般不追究退休官員,這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助長了官員們在退休之前大貪特貪。而且,當年一些地方還有「更寬鬆」的做法,即一些官員被檢舉調查有貪腐問題後,因為可能涉及的面和關係比較敏感複雜,又可能繼續調查取證有相當的難度,於是就和被調查者作出妥協、交換,只要被調查者提出「自動退職、退休」,就可以「放他一馬」,讓他們「安全着陸」,按照「相關待遇」享受退休生活。

因為有這些「土辦法」和「寬鬆政策」,過往「退休、離職」貪官等於有了「保護傘」,在職貪官就更加有恃無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