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擬訂守則,限制三歲以下嬰幼兒奶粉及產品宣傳及資訊發放,二十間嬰幼兒營養品、食品及用品生產商、供應商聯同家長代表反對規管,質疑港府偏離國際做法,並收集三千個支持簽名,要求可以自由發放餵哺資訊。支持規管的團體「愛嬰行動」對奶粉商業界再三將廣告與餵哺資訊畫上等號,表示遺憾。

奶粉商及嬰兒產品供應商聯同家長簽名,反對規管奶粉廣告。

家長潘太(左)及孫先生(右)均反對港府限制奶粉廣告。

斥違國際做法

政府草擬《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規管「大仔奶粉」廣告。嬰幼兒奶粉生產商及供應商代表鍾志偉認為,現時已有相關法例規管誇張失實的廣告內容,無必要再加限制。他說,已發展國家如新加坡、新西蘭或歐盟僅限制六個月或一歲以下的奶粉推廣,質疑香港守則偏離國際做法,並削弱父母知情權。以母乳餵哺七個月大女兒的家長代表潘太認為,當局增加育嬰室,比限制廣告更有助提升母乳餵哺率。

「愛嬰行動」發表聲明指出,餵哺資訊應由持平的政府及衞生部門提供。現有十四個國家規管三歲以下嬰幼兒產品推廣,部分先進國家訂守則時,「大仔奶粉」尚未在市場出現,不能與本港情況作比較。衞生署強調《香港守則》屬自願性指引,確保生產商提供的資訊充足和不偏頗,不會限制家長取得產品資訊。曾有本地研究指出家長對奶粉營養益處有誤解,與廣告推廣有關,故規管廣告有助推廣母乳餵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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