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自稱虛榮心害了自己,負責調查的警察認為,郭喜歡炫富或與其家庭教育缺失有關。郭來自單親家庭,家中多名長輩都有犯罪紀錄,母早年在深圳長期經營桑拿娛樂場所,隨母生活的郭缺乏教育,其中學老師稱郭自小愛打扮張揚,常曠課。

現年二十三歲的郭美美原名郭美玲,是湖南益陽人,其母郭登峰早年離開湖南老家到深圳打工,未婚誕下郭。郭曾表示怨恨生父,指父親在她出生前因經濟案被捕,只留下巨款給情人,卻分毫沒留給母親。據北京警方了解,郭父曾是商人,有詐騙前科;郭的大姨媽則曾開淫竇被刑拘;舅父也曾因販毒坐監。

隨母生活自小愛炫耀

郭母在深圳炒股賺錢後,經營過茶餐廳、桑拿場所等,隨母在深圳生活的郭一直到中二才回到湖南生活一年,入讀當地的貴族學校。學校老師指郭當時已會化妝,穿着時髦,估計她愛炫富,與初中成績不好、受同學欺負有關,希望藉炫富獲別人尊重。同學則指郭從小愛炫耀,在老師面前裝乖,實際「劣迹斑斑」,常跟男同學曖昧。

但極寵愛女兒的郭母當時認為,女兒只是不懂事,實際心地善良,她會將每周至少六百元人民幣的零用錢捐予慈善機構或貧苦學生。郭之後回到深圳讀高中,但沒參加高考,○八年到北京電影學院上了一年演藝進修班,畢業後就留在北京打工,初時與普通打工仔一樣生活艱苦,直至被深圳富商包養後,扭曲的價值觀令她開始做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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