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的「正式落鑊」,亦意味着原本由這個「維穩沙皇」掌控,囊括公安、國安、武警、法院、檢察以及司法行政等在內的「政法系統」,已經落入習近平之手。「軍警特」是中共的專政機器,「政法系統」屬於警特範疇;連同早前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因收受巨額賄賂,被開除黨籍處分及移送檢察機關,象徵習近平已經完全操控「軍警特」。

「政法系統」把警特情治機關與司法體系拼湊在一起,是中共特色的「依法治國」。周永康被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審查,是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儼如東廠特務政治,形同「家法伺候」。至於隸屬中紀委的「中央巡視組」,到各地方省市調查官員貪腐,亦甚有古時「欽差大臣」的人治色彩。

民主國家的法治是法律規範政府多於限制人民,法律不是統治者的工具,必須獨立於行政機關以外。盛傳提早於十月舉行的中共第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以「依法治國」為主題,但共產黨的「法」,說穿了其實就是寡頭獨裁的指揮棒。

習近平當權一年多以來,中國大陸也有一場「憲政論戰」,極左毛派批評,自由派高舉憲政是「走資」。七月二十日,中央組織部發出的一份通知,更形容「西方憲政民主」會動搖幹部的「馬克思主義信仰」。

可見要中共踏出根治貪腐的第一步──以憲政及法律自限權力──是何其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