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大都為樓煩,唔係買唔起樓、就係住緊層樓太細,工聯會議員鄧家彪(Bill)就有條好橋,既可以住大啲,又可以做收租佬,一次過升呢!

設計圖片及對白

阿Bill早前更新佢嘅申報資料,將自己喺新界區擁有嘅物業,刪除咗「自住」兩個字,點解呢?佢解釋,自己有個位於新達廣場嘅五百呎單位,去年底發現地板滲水谷起,為免整親佢囡囡,一家三口惟有被迫暫時租住同區另一單位,騰空原來住宅大裝修。點知佢一住,就「貪新忘舊」,皆因新屋足足有成九百呎,大過舊單位八成。雖然新屋冇咁近港鐵站,但地方大咗,密度又低啲,最後就索性將舊單位放租,最近已成功租出,由於涉及金錢利益,咪拿拿聲更新資料囉。

新屋租貴一闊三大

我哋恭喜佢升呢做收租佬,阿Bill就自謙,自己係一個「窮爆」嘅收租佬,一來層舊樓仲要供足二十年,二來間新屋大過舊屋咁多,每月單計租金要畀多四千幾銀,而且一闊三大,新屋乜嘢開支都多好多,估計要捱到個女出身搵嘢做,先可以再諗買過層大啲嘅樓。新屋大咗咁多,諗唔諗住追多個呀?Bill笑言未有打算住,暫時將新屋多咗間房當書房用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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