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犯出外洗車獲送煙
【靜態組報道】男囚犯慘遭火燒腳趾罅之前四天,大欖懲教所又發生一宗犯人疑私會友人並圖帶香煙回監獄事件。據悉,涉事男犯人當天被指派到懲教所外圍洗車,同時間,懲教人員曾發現一對男女「郊遊」至院所外圍;而男犯人回倉時被搜出身懷兩支街外香煙,而「男遊人」則為大欖釋囚。事件惹來有人熟知監獄運作時間表,並利用懲教所依山而建的特性,趁機違法送煙的疑慮。最令獄中人員不滿的是署方並無即時報警,質疑部門圖大事化小。
大欖懲教所為中度設防男監獄,毗連的大欖女懲教所則是高度設防女子監獄,不過,兩院所外圍位置及部分道路雖被列為懲教署範圍,但非完全行人止步,鄰近鄉村村民、郊遊市民可經郊野公園路徑或水塘走近,該等外圍位置設有懲教署車房,院所會安排風險較低男囚犯,在受看管下到車房洗車。
「男遊人」為釋囚
七月五日上午,一隊男犯被安排到車房洗車,有懲教人員約於十時,發現一對男女在院所外圍流連,隨即上前查問,二人稱是行郊野公園路經,否認曾接觸囚犯,二人隨即被要求離開。據知,有人認得「男遊人」是大欖釋囚。
及後,洗車男囚犯完成工作回倉,懲教人員在一名囚犯身上搜出兩支街外香煙。消息指,犯人堅稱香煙是「執番嚟」,但據悉他與「男遊人」分屬好友,認為事件並非巧合,但院所管理層僅紀律檢控帶煙犯人,未就「男女遊人」出現報警。不過,在本報記者就事件提出書面提問翌日,懲教署即報警。懲教署消息人士否認是被傳媒揭發後才報警,解釋指監獄方面需時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和會見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