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訊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就「iPhone 5」不能接收其4G網絡對簿公堂,香港電訊去年底獲上訴庭裁定勝訴,通訊辦不服,昨向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惟最終不獲法院受理。

通訊辦昨日表示,會小心研究終審法院的決定,但重申有關結果並不影響當局早前作出的決定,即不會就香港電訊的投訴展開調查。

香港電訊一二年九月去信通訊辦,指蘋果亞洲有限公司單方面或聯同數碼通、和記電話、香港移動通訊在iPhone 5內安裝「用戶識別卡密碼鎖」,令iPhone 5不能接收其4G網絡,涉嫌違反《電訊條例》內的反競爭條文。通訊辦展開初步查訊後,認為沒有合理理由懷疑蘋果亞洲與上述三間電訊公司作出反競爭行為,決定投訴個案就此結束,毋須展開調查。

不過,香港電訊去年初向電訊(競爭條文)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其後指無管轄權進行上訴聆訊,香港電訊獲准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上訴法庭最終推翻委員會的決定,判香港電訊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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