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廿二日,多份報章於頭版報道,稱收到由「壹傳媒股民」所發電郵,揭露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在過去兩年多向不同泛民團體及個人秘密捐獻合共逾四千萬港元,其中民主黨獲一千萬元,公民黨六百萬元,李卓人一百五十萬元,梁國雄一百萬元。

黎智英的「密友」陳方安生、陳日君及李柱銘也受特別「關照」,三人合共收取近一千萬元捐款。此外,「佔中三子」之一的朱耀明先後獲捐四十萬元,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亦分別收取黎三十萬元。其他單一收款人包括民主黨涂謹申、公民黨毛孟靜及陳淑莊。可以說,黎智英對泛民主派的資助,近乎無所不包!

黎智英「毒果」傳媒的黃色新聞(Yellow journalism),渲染色情暴力,以至捏造事實作新聞,多年來令不少人家庭破碎,泛民根本就不應收取這些不義之財!

事後黎智英竟厚顏自辯為「在香港推動有益的事……問心無愧」。不少泛民支持者用「臭蟲論」為黎護短,指出民建聯數月前黨慶,收受財團的政治獻金更多,但他們卻是明刀明槍的交易。若黎智英及其受益人自認光明正大,為甚麼他們不及早主動申報?如此辯護益顯泛民理虧!

最離奇是社運左翼的《獨立媒體》網站,也用上「臭蟲論」的調子,他們不是應該對金權政治深惡痛絕的嗎?至於社會民主連線主席梁國雄,一直主張社會民主主義,反對官商勾結,試問豈能接受一名服膺新自由主義、所屬媒體經常打壓左翼思想的經濟大右派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