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歲男售貨員與女舊同學約會時,疑藉詞邀請女方到其住所談天,期間涉嫌將她強姦;之後又涉嫌聲稱持有兩人性交片段,威脅女方再與他性交,惟事主最終報警。售貨員被控一項強姦罪,昨在粉嶺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九月十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期間准被告保釋。

控罪指被告陳助鑫於今年七月十六日,在其大埔寓所內強姦X。據悉,被告與X曾在職業訓練局就讀,離校後仍保持聯絡。被告當晚約會X,又帶X到其住所傾談,期間X疑遭被告強姦,X受辱後離去。被告數日後向X聲稱擁兩人性交片段,先要X到其住所,要求X與他性交,否則公開片段。

案件編號:FLCC 4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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