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投訴拖九年 急驚風遇慢郎中
黃台之瓜,何堪再摘。遇到醫療失誤已經不幸,而投訴醫生又阻滯多多,討回公道遙遙無期,試問情何以堪?
太一叮唔係亂噏,真有其事。話說林太舊年因腹痛入私家醫院照胃鏡,點知注射鎮靜劑五分鐘後心跳停頓,經搶救後不治。腹痛入院變成陰陽相隔,林生悲痛之餘,想為愛妻討回公道,於是向醫委會投訴,點知泥牛入海全無消息,六個月之後醫委會至通知佢補交個人資料及約期宣誓。你話嘞,呢啲究竟係乜嘢效率吖?
等咗半年至被通知補交個人資料,即係話初級偵訊仍遙遙無期,莫講話正式聆訊。林生最擔心嘅係,醫委會處理投訴一拖再拖,最終可能好似痛失兒子嘅藝人張崇德同劉美娟夫婦咁,要等足九年至有機會搵出真相。當然,如果最後可以真相大白,等幾耐都值得,最怕有人醫醫相護,到頭來又係輕輕放過,咁就真係冤哉枉也。
正如跟進呢單個案嘅立法會議員質疑,急驚風遇到慢郎中,醫委會處理投訴歎慢板,究竟係唔夠人手,拖延時間,定係其他原因呢?該議員前年至今接獲嚴重醫療事故求助個案廿宗,包括有病人死亡,個案早就轉介醫委會跟進,但遲遲未有進展。最離譜嘅係,佢已經將部分投訴人嘅資料轉交醫委會,而對方仲要求提供更多資料,例如要花大量金錢及時間去做專家報告等,搞到有投訴者撐唔落去,隨時要打退堂鼓都似。
其實,醫醫相護呢樣嘢,早就見怪不怪咯。好似張崇德同劉美娟夫婦咁,長子啱啱出世就夭折,向醫委會投訴醫生有失誤之嫌,對方竟以嬰兒夭折很普通為由,指投訴唔成立。如果唔係兩夫婦鍥而不捨,賣樓籌錢請律師同搵專家寫報告,醫委會不得不跟進,事件睇怕不了了之。可惜吖,苦主花費大量金錢及時間,最後話就話討回公道,但嗰位被指「專業水平遠低於一般水平」嘅醫生,亦只係受到停牌兩年嘅處分,問你服未。
話時話,呢啲個案只係冰山一角咋。醫委會每年接獲約五百宗投訴,平均只有廿二宗召開紀律研訊,而且處理投訴時間長到離晒譜,受害人同家屬飽受折磨,怨聲載道。
咁又難怪嘅,醫委會成員大部分係醫學界人士,醫生查醫生,結果係點,大家心照喇。即係咁,醫委會迫於公眾壓力,話就話要增加非業界委員,但如果唔提高處理投訴嘅透明度同效率,消除市民對醫醫相護嘅疑慮,講乜都係假,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