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教育學院宿舍男經理黃健文(三十一歲),於前年七月至去年一月期間,聲稱可代學生將宿舍費及學費轉交校方,訛騙十九名學生共逾十萬元。黃於去年辭職後,被新任宿舍經理揭發事件,黃其後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昨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初時私下收集學生宿費,只為方便學生,替他們存款至學校帳戶,但被告及後因「炒燶」股票,為籌錢結婚便犯案。裁判官斥責被告違反誠信,判他監禁五個月。

案件編號:FLCC 3537/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