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當下香港亂過亂世佳人,烏煙瘴氣,正邪不分,連司法也失去公允,「國際都會」淪落為沒有是非、沒有公理,連希望都沒有的「妖獸都市」,氣數已盡乎?

有人不滿本報就一宗案件進行跟進報道同評論,興訟控告《太陽報》「中傷」精神病患者,法庭早前判其敗訴,但雙方須各自負責訟費。本報不服上訴,法官竟維持原判,還「警告」此人如果下次再濫用司法,可能要支付對方訟費云云。

贏官司輸訟費本身已經荒謬,還要讓此人有「下次」,不僅等同變相鼓勵其他人有樣學樣,對《太陽報》更完全不公平。公堂之上無公理,法律變相懲罰受害人,天地冇正氣,公義有折頭,簡直是司法笑話。

其實,東方報業集團因不畏權貴,為民發聲,被人視為眼中釘,處處針對,早已見怪不怪。除了遭受司法不公對待,亦不斷受到政府部門打壓。反觀天天鼓吹「結束一黨專政」、詛咒「天滅中共」的亂港淫媒,不僅屢獲港英餘孽「法外開恩」,更有中資銀行泵水輸血,內地紅色根據地送獨家廣告力挺下,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宣淫販賤無往而不利。

愛國被出賣,愛港又被害,情何以堪?反中亂港勢力不斷坐大,豈會無因?長此以往,還有誰願意與港府同舟共濟,與北大人肝膽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