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賦予舊建築新用途,如將水警總區總部變作酒店,醫院改建成社區中心,保育組織批評政府過去十年始推出活化古蹟政策,不過部分古蹟活化後過於商業化,失卻原有風味,促政府成立獨立組織,評估及監測進駐機構是否將古蹟運用得宜。

錯失良機 落後澳門

「活化古蹟要顧及古蹟本身用途,附近社區關係,同埋市民集體回憶。」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副主席梁炳華指出,如果古蹟本身是文化氣氛濃厚,活化後宜維持文教用途,例如舊贊育醫院改成為西區社區中心。不過,部分活化後成為高級商場,令一般市民及遊客卻步,又或將舊赤柱警署改作超市,封閉部分區域亦是不理想。

他補充,澳門於活化古蹟上比香港走得更前,「澳門係一區區咁保育,成個舊墟外貌不變,相對香港古蹟則顯得七零八落。」不過,他指香港已錯失保育黃金時機,「經大規模重建後,再做保育就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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