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擬以大廈公契條文限制為由拒發賓館牌,賓館業界人士反響極大,恐會被迫結業,業界預期勢引發訴訟潮,更揚言會包圍特首辦抗議。此外,亦有業界人士擔心新措施生效後,會有大廈修訂公契加入限制條文迫遷賓館,當局必須設定可追溯時限,免令現有持牌賓館遭殃。

劉功成批評政府「戇居」,反建議當局豁免已領牌的賓館。(資料圖片)

倡豁免已領牌賓館

香港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批評建議「戇居」,因持牌賓館是經政府發牌,現時卻設限影響經營,實說不過去。他建議當局豁免已領牌的賓館,新措施只適用於日後新領牌的賓館。但他支持牌照處人員可向裁判處申請令狀入屋視察和執法,以及加重對無牌賓館的罰款,他更倡議當局強硬執法,無牌賓館一經定罪,即時封閉,以起阻嚇作用,而且非要到第二次定罪,才申請封閉令。

自八九年起於佐敦經營賓館的張先生則稱,不清楚現時所在的大廈的公契內容,坦言擔心日後續牌時受影響,多年來投放的資金和心血付諸流水,斥當局一刀切推出新措施不公平。

另外,有業界人士指,政府打擊無牌賓館及影子賓館的同時,應放寬對有牌照賓館的規限,只要通過消防及建築物條例,應獲發臨時牌照,以免因牌照部門巡查人手不足,拖延發牌影響營運。他又對當局擬以酒店設計及位處住宅樓宇來劃分「酒店牌照」和「賓館牌照」有保留,指部分設於住宅樓宇內的賓館實具酒店規模,有數十個房間,不應只視作賓館,建議以房間數目區分,只有十間、八間房才稱作賓館。至於賓館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及枱前要廿四小時有職員當值,他認為合理,但劉功成認為同一幢大廈只需主店有職員廿四小時當值即可,其他分層或同層房間應容許以閉路電視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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