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一連十日政改公投曲終人散,泛民此前發起「毅行爭普選」運動呼籲市民投票,當時統稱「搞事四人幫」嘅壹傳媒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李漢奸)、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同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都曾經現身毅行運動,不過佢哋點都估唔到會搞出個大頭佛,警方近日向發動毅行運動嘅負責人發出警告書,直指活動違反《公安條例》,換言之「搞事四人幫」無人幸免,全部都涉參與非法集會,「搞事四人幫」今次睇怕都有排有得震無得瞓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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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毅行爭普選」運動號稱走遍全港,「搞事四人幫」其中兩名成員李漢奸同陳日君係毅行運動嘅「鐵膽」人物,當時揚言會連續行足七日,每日行十二個鐘,即合共八十四小時,但期間有人就踢爆兩人一度「假毅行,真坐車」,被指有欺騙市民之嫌,為呢次毅行運動蒙上陰影。

及至尋日再有涉及毅行運動嘅醜聞,發動毅行嘅個別團體負責人證實,前日收到警方發出嘅警告書,話佢哋經已違反《公安條例》(第二百四十五章)第七條及第十三條,即喺活動舉辦嘅七日前,未向警務處處長提出通知及獲批准,但公眾集會同遊行人數又超出五十人嘅規限,所以警務處依家就特函提醒佢哋一定要遵守法例喎。

由此路進,不但毅行發起者要負上責任,「搞事四人幫」也涉及參與非法集會,其中李漢奸同陳日君更係毅行骨幹成員,難免令人懷疑真正身份係毅行組織者定參加者,如果屬於前者就可能罪加一等嘞。今次大難臨頭當前,「搞事四人幫」為咗自保,唔知會否鬼打鬼互指不是呢?

至於「毅行爭普選」秘書處也死撐到底,晚上發表聲明話毅行運動毋須獲警方批准,又指遊行同集會都係公民權利,抗議《公安條例》給予警方限制公民權利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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