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息影藝人陳復生與前夫何東舜銘的一億二千萬元贍養費上訴案,上訴庭於今年五月聆訊時,決定不准何東舜銘母親「十姑娘」何婉琪參與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案理由書,詳細解釋判決理由,並正式駁回「十姑娘」上訴,下令她支付訟費給陳復生及多名被捲入訴訟的第三者。

上訴庭指,法庭於前年曾頒令「十姑娘」披露其財產,但她既無就該命令上訴,又無遵守該命令,若准許她上訴,等如縱容她故意藐視法庭命令,上訴庭因此在早前不准她參與上訴。

案件編號:CACV 8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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