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顧問委員會昨商議改善《僱傭條例》連續合約「四一八」規定,但會議拉鋸雙方未達共識。資方委員劉展灝表示,資方同意勞工處建議將符合法定僱傭保障資格,修訂為彈性一個月七十二小時,對「一七二」方案稍作讓步,但反對勞方提出兩級制,即容許兼職工達半數工時已可得半額保障,認為會鼓勵僱員做散工,影響工作穩定性。勞方委員梁籌庭反建議,提出縮短工時至「一六八」。雙方委員將各自諮詢所屬工會及商會意見。

勞顧會已多次磋商「四一八」規定,勞工處最近提出「一七二」方案,建議將連續四周每周工作十八小時符合法定僱傭保障的規定,修訂為彈性的一個月七十二小時便合資格,讓更多兼職工獲法定勞工保障。

梁籌庭表示,勞方認為「一七二」方案變動小,受惠人數少,他在會議上向資方「還價」,提出「一六八」方案,盼工時再縮短,等同每周工作十七小時,讓馬會電話投注員工及港鐵月台助理也納入保障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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