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搜查:清理緩慢接投訴始做嘢
清理棄置於單車停泊處的單車,需要由跨部門工作小組聯合進行,參與部門包括民政事務總署、地政總署、食環署及警務處等,惟在各部門各自為政下,變成無王管,令廣告單車可肆意擺放。
先貼警告限時清走
違泊單車需接獲市民投訴後,由當區民政處訂立黑點,再由地政總署派出分區職員到場視察核實位置是否屬政府土地,並由食環署在單車上張貼警告,限令物主清走單車,限期過後物主仍未清走,食環署及後會派員清理。
記者曾向食環署、民政事務總署、地政總署及警務處查詢有關清理廣告單車程序,但各部門均稱有關問題不涉及其部門,更將問題相互推搪。經記者多次追問,食環署才回應指,有關《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並不適用於展示在車輛、包括單車的招貼或海報,就記者所指的廣告單車違例停泊,相關部門一般會按其職能採取執法行動,或作聯合清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