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雷霆打貪,是後知後覺發力收拾爛局。現在官場不論是蒼蠅或老虎,大貪或小貪,其實都是體制培育起來的。體制不糾正,貪風則不絕,而貪腐土壤首推官商勾結。

官商勾結,一種是尋門路勾連而結,由陌路而相交,大玩權錢交易;另一種是不勾而結,彼此更加密不可分,主要在國企或半官半民企業。早年大批官員下海從商,轉到國企任職,但不割斷其與官場的關係,保留行政職級去從商,就像利益旋轉門,變官商合體,不勾而結。

官商不分,權錢融合。官場的官官相衞變成商場的你我相益,由於同僚、部屬、關係部門,為官時人脈深廣,要批文、要訂單、要貸款往往不用跑腿,一通電話打招呼就搞妥。當然,不論官場商場,沒有不含利益的交情,內裏潛規則就是彼此要有「好處」,不受錢財誰替人消災?官員帶職下海風行,造成到處權錢不分家。更甚者,不少老輩官員一家子裏,父母子女有官有商,甚至廠礦企業、銀行皆有,批文訂單貸款,電話都不用打,飯桌上三言兩語搞定。這樣的官商利益共同體,正是貪腐的最適宜溫床,利益輸送更是不顯山露水。

只管雷霆打貪,不端掉培育貪腐的溫床,如何能趕絕貪風?到頭來,只怕貪風今天壓下去,明天再起來。這種情況的存在已是經年累月,當局怎會不知?只是不去觸動體制弊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