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畢業港澳生定居獲放寬
【本報訊】台灣移民署昨公布放寬當地畢業的港澳大學生申請定居台灣的規定,港澳學生畢業後在當地工作居留連續滿五年、每年在台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天,且最近一年平均月入超過當地基本工資兩倍,就可申請定居台灣。移民署亦同時將港澳居民的投資移民門檻,由五百萬新台幣調升兩成至六百萬(約一百五十五萬港元),低於早前一度傳出的一千萬元。
赴台的香港學生表示,考慮到薪酬問題,即使在台灣畢業仍會回港工作。
另外,以往港澳居民若在台灣有五百萬新台幣存款逾一年,且有血緣親屬、兄弟姊妹、配偶或配偶的父母擁有台灣戶籍,他們可申請定居台灣,今次修正就將兄弟姊妹及配偶的父母剔出,代表港澳人士必須有直系親屬或配偶擁台灣戶籍,才可申請。不過,若已在台有足夠存款逾一年,未來三年他們仍可以舊規定提出申請。
提供台灣升學輔導的香島專科學校校長羅永祥稱,台灣近年學位過剩,大力在港推廣當地升學,到台讀書的港生確有增加,但台入息水平比香港低,且就業情況不算理想,今次放寬對港生未必有很大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