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名內地聾啞人士持雙程證來港後,在街頭向途人募捐行善,誘使三名學生捐出共四十三元款項,惟學生捐錢後起疑,且見四人募捐後到食店「醫肚」,於是報警拘捕他們。三女一男的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沒有許可而在公眾地方募款罪,各判囚兩周。

男被告李紅軍(二十五歲)及三名女被告李運麗(十九歲)、蔣露(十七歲)和蘭雅雲(二十六歲),被控於上月十五日在未獲授權下,於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籌款。辯方求情指,四人皆是聾啞人士,其中首、次被告是夫妻,四人在內地是以街頭募捐維生。案情指,三名學生當日途經上址時,第二及四被告向他們展示一張寫有「關愛殘疾人─愛心捐獻」的卡片,學生們簽名支持後,兩被告指着文件夾上「捐款」二字,學生們最終共捐款四十三元,惟事後他們起疑並監視四名被告,最終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KCCC 17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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