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售牛黃丸判監緩刑
一名藥房店員把中成藥「南京同仁堂安宮牛黃丸」冒充「北京同仁堂安宮牛黃丸」出售圖利,海關接獲投訴兩度「放蛇」,店員每次都把「南京同仁堂」虛假陳述成「北京同仁堂」出售藥品,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檢控。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涉及虛假商品說明的控罪,被判罰款五千元及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總值一千四百多元的涉案藥品則被充公。
產品中的「中國南京」字樣當時被標籤遮蓋。
案情指,海關根據投訴,於去年十月底及十二月初向旺角一間藥房進行試購。兩次行動之中,海關人員喬裝顧客,向店員表明欲購「北京同仁堂安宮牛黃丸」,店員卻將「南京同仁堂安宮牛黃丸」售予關員,並聲稱該貨品是「北京同仁堂」出品。惟海關檢查貨品時發現,有關貨品的包裝盒上雖然均印有「中國南京同仁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字樣,但當中「中國南京」四字被標籤遮蓋。由於該店員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作售賣用途,海關遂作出檢控。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可以通過任何形式展示,包括口頭陳述或書面紀錄。海關將繼續致力打擊不良營商手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或管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網稱前身為同仁堂南京分號
根據「南京同仁堂」官方網站介紹,該公司的前身是北平同仁堂京都樂家老舖南京分號,於一九二六年在南京開業,經兩次易名,九八年改制組建中國南京同仁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