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嶺南大學三年級男生於○五年會考「捧蛋」後,獲良師指點發憤成功考入大學,並立志成為老師。惟他聲稱畢業在即,不堪求職壓力下借酒減壓,今年初連續兩個清晨在筲箕灣的後巷縱火,燒毀了多間商舖的冷氣機及雜物等,案件間接摧毀他多年努力。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罔顧生命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法官昨判刑,不認同被告解釋一時貪玩,嚴斥他蓄意在民居附近縱火,行為鹵莽,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須判阻嚇性刑罰,卒被重判入獄三年。

校長教授寫求情信

被告謝偉明(又名謝小森),二十五歲。辯方向法庭呈上多封由太平紳士、校長、教授、政協及牧師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一月十二日凌晨三時許,在西灣河街的後巷用打火機縱火,燒毀一間日式餐廳的冷氣機和煤氣喉管。翌晨,他再於筲箕灣道西灣河中心的後巷縱火,燒毀一間冷氣工程公司的冷氣機等,同月十五日他被警方拘捕。冷氣工程公司損失三千元,辯方表示被告願全數賠償,而「災情」較嚴重的日式餐廳,則已獲保險公司賠償三十一萬元。

案件編號:DCCC 2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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