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兩女內地人組成街頭「祈福黨」於今年農曆年間來港犯案,接連向兩名女長者訛稱其子女遭邪靈附身,誘騙她們交出畢生積蓄及首飾放入袋內作法祈福,並叮囑她們於一周後才可開袋取回財物,驅邪儀式才算大功告成。兩名長者事後均提早打開袋口,發現財寶被換成香橙或飲品,始知受騙即時報警。而四人攜贓物出境時被拘獲,其中一婦更被揭發另涉去年兩宗相類騙案。四人昨於區院承認詐騙及處理贓物等罪,法官嚴斥各被告「邪惡、無良心及行為令人鄙視」,將他們重囚兩年至三年不等。

被告分別是賴源文(四十九歲)、凌旭龍(四十三歲),報稱散工,及女子柯偉南(四十六歲)和李愛萍(三十八歲),均無業。賴及凌各認處理贓物,柯承認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李則認詐騙及處理贓物兩罪。四名事主年約五十二至七十三歲,被騙財物共值逾三十五萬元,部分首飾更是極具紀念價值,其中一名六十八歲事主,失去伴着她超過五十年的金器,警方事後只能起回部分的首飾。

開袋查看 揭發詐騙

案情指,柯於去年二及十一月,先後在天水圍向六旬及五旬事主施行「祈福騙案」,騙去各人約六萬元財物。至今年二月四日,柯另夥同三被告來港在觀塘重施故技,賴、凌兩男負責把風,柯則向七十三歲事主訛稱,如不將財物交予「神醫」祈福,其子將死於交通意外,事主遂交出值二十萬元財物求化解。事主取回袋後在回家途中開啟查看時,赫然只餘四個橙及一包鹽,遂報警。

翌日由李姓被告出馬,以相同手法哄騙六十八歲事主交出三萬元現金及珍藏逾五十年的金頸鏈、金戒指等,事主又再回家途中開袋,發現只餘數包飲品遂報警。由於警方已接報調查,同月六日,四被告在羅湖過關時成功被拘獲。

案件編號:DCCC 3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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