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講唔知,香港周圍都係「三不管」地帶,唔係冇法例管,而係港產官僚尸位素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搞到好多公眾地方淪為違例泊車天堂,七國咁亂。

呢,本港電單車泊位奇缺,加上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甚至連「門前雪」都唔肯掃,部分電單車司機乘機博大霧,將公共屋邨、行人天橋同行人隧道變成私家泊位,有啲甚至泊咗幾年都未試過畀警方抄牌,結果導致庫房損失不特止,亦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而人車爭路更構成嚴重安全隱患添。

好似其中一個重災區筲箕灣耀東邨咁,部分違泊熱點高峰時泊咗過百架電單車,其中幾十架更係雙排泊車。咁搞法唔使審都知違例喇,奇就奇在居然冇人理。究竟點解呢?原來,部分地方同一路段分別由三個部門負責,房屋署管轄限制道路,行人路就分別由路政署同地政總署負責,警方只能夠抄地政總署管轄範圍內嘅違泊電單車,唔怪得車主有恃無恐喇。

俗語話,三個和尚冇水食,真係講得冇錯,多個部門管轄變咗冇人管,警察抄牌抄啲唔抄啲,路政署固然闊佬懶理,而房屋署除咗出警告信,同樣乜都唔做。最離譜就係,有區議員曾要求房屋署加強執法,對方居然大條道理話,唔執法係因為「唔夠鎖」,費事鎖啲唔鎖啲喎。咁嘅藉口都諗得出,問你服未!

難為房屋署仲大言不慚話,過去三年曾向一百六十幾架違泊電單車發出警告信喎。喂,全港咁多公共屋邨,違泊問題咁嚴重,平均每年發出五十幾封警告信,你話有乜嘢作用吖?

正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電單車違泊問題唔係今時今日至有,之所以愈來愈嚴重,除咗當局執法不力之外,泊車位長期嚴重不足,亦係主要因素。現時全港電單車登記總數有六萬一千二百幾架,但電單車路邊泊位九千個都唔夠,簡直係杯水車薪。有車主曾去信當局要求加建電單車泊位,結果畀官僚當「人球」踢嚟踢去,連搵邊個部門都搞唔清楚。話時話,有頭髮邊個想做瘌痢吖,當局規劃不當,設施不足,又唔撥亂反正,翹埋雙手乜都唔做,車主冇辦法咯喎,咪惟有周圍亂咁泊車囉。

美國前總統列根話過,政府本身至係問題所在。電單車違泊氾濫成災,問題就喺港府身上,官僚闊佬懶理,有乜辦法唔亂象叢生吖。解鈴還須繫鈴人,當局究竟仲想拖到幾時呢?係咪要等車主將電單車泊到政府總部至肯做嘢吖?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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