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全港電單車泊位短缺,違泊情況嚴重,不少司機窺準各部門執法上的灰色地帶,在公共屋邨、行人天橋底及行人隧道等地違泊。原因這類地方由房屋署或路政署等直接管轄,警方限於職權而「抄佢唔到」。惟各部門卻疏於執法,路政署更回應表示執法不屬職責範圍,令違泊行為無王管。有區議員就批評部門各自為政,令區內部分位置淪為違泊天堂,對居民造成滋擾外,電單車出入時更會對行人構成威脅。

耀興道近耀東邨耀華樓一段路,電單車違泊情況嚴重。(受訪者提供)

耀東邨停車場入口一段不足十米的路,分別由三個政府部門管理。

近清水灣半島的行人隧道,有電車違泊於行人通道及隧道內。

多架電單車違泊於寶寧路近厚德邨的行人天橋底。

方國珊表示將軍澳電單車位短缺,違泊問題嚴重。

趙資強指部門各自為政,未有積極執法,令違泊問題無日無之。

極危險
何小姐(大學生):成日都見電單車停泊行人路阻住人行,啲車出入都驚會有危險。

鍾先生(資訊科技界):違泊滋擾到居民,部門就要執法,咁先有阻嚇性。

「泊喺天橋底就包冇衰,我泊咗幾年,都未試過畀差人抄牌。」在一些電單車討論區,不少司機都會分享違泊心得,甚至推介心水地點。根據警方數字顯示,就電單車違例泊車問題,警方於一二及一三年分別發出二萬八千八百五十二張及三萬零七百三十三張定額罰款告票,惟違泊情況並未有改善,記者於是到多區視察,發現原來有部分電單車違泊於公共屋邨、行人天橋底及行人隧道,令警方束手無策。

部門鬥卸責變「三不管」

其中一個違泊黑點位於筲箕灣耀東邨耀華樓對出的一段耀興道,及通往邨內停車場及東駿苑的限制道路行人路上,高峰時有過百架電單車停泊,當中約有四十架更屬雙列泊車,惟該路段分別有三個部門負責,限制道路為房屋署管轄,對外一段約三米闊的行人路則屬路政署,而彎位後的耀興道行人路就由地政總署負責,警方卻只能對泊於地政總署範圍內的電單車發出告票。

「有好多居民投訴,但警察淨係抄路邊(地政總署管轄範圍) 啲車,話其他抄唔到,路政署亦唔會執法,房署又只係發警告信。」東區區議員趙資強指,邨內電單車違泊問題存在多時,而且日益嚴重,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卻一直未能解決,批評各部門各自為政,未有盡力打擊問題,更將矛頭直指房屋署,趙曾主動要求加強執法,但有人竟回覆「唔夠鎖」,為免出現「鎖啲唔鎖啲」,索性零執法。

至於另一重災區將軍澳,記者就發現厚德邨對出一段寶寧路的行人天橋下,以及清水灣半島橫過環保大道的行人隧道,亦發現有電單車違泊,兩處均屬於路政署的管轄範圍,電單車會直接駛入天橋底,於行人隧道內的電單車更加會經由無障礙通道駛入隧道內,對行人造成威脅。

「清水灣半島居民都要行條隧道去搭車,啲電單車駛入嚟泊有咩意外就好危險。」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表示,區內違泊問題相當嚴重,但有關部門極少執法,「其實有法例可以話佢阻街,但根本冇人做嘢。」

警方發言人表示,會對違泊於「公家路」的電單車車主發出告票,至於違泊於指定政府部門範圍內的電單車,則需由有關部門執法。

特定路段接投訴僅轉介

「就算明知佢違泊,我哋都唔會執法。」有資深警務人員就指出,在特定部門管理的路段,法例並無賦予警方執法的權利,故此收到相關投訴,亦只會轉介到有關部門跟進。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房屋(交通)附例,違例停泊的車輛可被鎖押、移走或有關車主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過往三年辦事處就曾向一百六十四部違泊電單車發出警告信,發言人亦證實曾接獲東駿苑居民投訴,並考慮於相關路段加設欄杆防止電單車停泊。

路政署發言人則指,只負責管轄範圍的檢查及維修工作,對於範圍內的違泊行為,需由執法人員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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