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中二男生與女友爭執後,約三名友人見面傾訴但仍滿腔怨氣,他竟夥同三友在凌晨時分,當街隨意挑選一名獨自跑步的三十八歲男子,用垃圾桶和雨傘等打傷對方洩憤。四名被告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裁判官現先替眾被告索取感化和教導所等報告,其中三名被告還押至下月十三日判刑,餘下一名十四歲被告則還押至下月十二日轉介兒童庭判刑。

四名被告依次為陳姓被告(十五歲)、謝文淵(十六歲)、梁姓被告(十四歲)和陳境酎(十六歲),均為學生。裁判官指首被告雖未滿十六歲,但因有一項案底,早前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干犯本案違反感化令,故拒絕轉介兒童庭。案發於本月二十四日凌晨三時許,賴姓事主在荃灣海濱花園漫步徑跑步,四被告突用垃圾桶、掃帚和雨傘圍毆事主後逃走。警方在附近檢獲涉案垃圾桶,並在垃圾桶找到首被告掌印。首被告被捕後供出其餘三名被告。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案發前與女友爭執,之後建議打途人洩憤。事主頭部需縫兩針。

案件編號:TWCC 15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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