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同」係「恐懼同性戀」嘅簡寫,亦同時代表一種叫「同性戀恐懼症」嘅心理病。「恐同」其實喺世界好多唔同嘅地方出現,英文叫「Homophobia」。「恐同」者唔單止恐懼同性戀,仲會憎恨同討厭同性戀人士,更甚者仲會以暴力攻擊佢哋。

1988年,本地樂隊達明一派發表咗一首經典作品叫做《禁色》。歌詞有幾句:「毋須惶恐,你在受驚中淌淚。別怕!愛本是無罪!」點解受驚?點解要流淚?因為《禁色》係講同性戀。二十六年前嘅香港,同性戀算係相當大膽同前衞,仲要係大忌。如果知道邊個有同性戀傾向,可以公然歧視同羞辱。所以,當時好多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都活喺惶恐之中,同愛人一齊都要偷偷摸摸。今時今日,人係絕對有自由選擇性取向,同性戀更唔係用嚟判定一個人嘅好壞對錯。但唔知點解,香港硬係有班友超級「恐同」,大搞「反同」遊行,干涉個人自由,硬將自己價值觀套諸別人身上,有佢講冇人講。

近日有班所謂家長同一啲自稱基督徒人士,但有幾個熟口熟面疑似「政治打手」,即係收錢示威嗰種,不斷走出嚟示威搞反同性戀,令到「恐同」成為咗潮語。

有部分「恐同」嘅人都有仔女,佢哋「恐同」成風,可能會導致佢哋嘅仔女變成同性戀。有啲有宗教背景嘅人甚至訴諸聖經,指同性戀係邪惡會破壞家庭價值。美國基督教右派,簡稱「基右」就常振振有詞反對同性戀。

話說回來,香港呢班經常反對同性戀嘅「恐同」人士,思想點解仲可以咁古老?如果有一日佢哋個仔話佢鍾意同性,係咪就以後唔再愛佢?定係走去跳樓後悔自己生個同性戀嘅仔女?如果你歧視同性戀,我會同樣歧視你歧視同性戀。因為我相信,愛係無罪。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