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建議九月立法會放暑假期間,齊齊組團去北歐外訪,其中有九個名額由立法會額外補貼,即係有九個議員使費全免。尋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呢個建議,結果都獲得大比數通過。不過,議員陳偉業就反對,佢話,議員同啲司局長一樣,歐、美、澳、加去齊晒,又唔見香港有咩進步,仲話議員霸到位就有得去外訪,似旅行團多過去公幹,認為議員唔應該有呢啲特權咁話。

小組委員會主席劉慧卿話,佢哋已經好多年冇出訪,對上一次已經係○九年去中歐,今次佢哋外訪國家包括芬蘭、挪威及丹麥,立法會秘書處已聯絡有關國家嘅領事接待,只要內委會一批准,就可交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委託秘書處辦理。講到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平時開會又唔見佢哋有咁高效率?

其實,市民對於立法會議員經常公帑外訪好不滿,但議員都係自己傾、自己話事,官員外訪,佢哋可以制衡,咁議員外訪,係咪應該整個監管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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