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爭奪案衍生出另一宗誹謗案,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興訟指,在案中向陳振聰陣營提供資料的一名女子陳佩君對他誹謗,案件已定於七月八日開審。陳佩君在臨開審之際,要求法庭批准接納其提出的新證供,當中首次披露她原來在遺產案進行時,已加入了陳振聰的律師團隊,她聲稱為代表陳振聰的律師行工作,並以「律師價」每小時收費四千元。法官昨批准她引入有關的證人供詞,但要她支付訟費。

曾華山(圖)控告陳佩君誹謗一案將於七月開審。(資料圖片)

原告曾華山,被告陳佩君,陳是在遺產案中擔任華懋證人的前立法局議員梁錦濠之前女友。原告律師反對被告的申請,指若法庭准許她引入有關證供,原告將要花時間調查她當中首度披露的工作履歷,或可能延誤審訊;又指她開審前夕才申請,屬嚴重延誤,對原告亦不公。

被告律師反駁指,被告當年是受到道德責任感驅使,為協助法庭才加入陳振聰的律師團隊,且她當時亦是真心相信,陳振聰一方用來盤問梁錦濠的文件是由原告提供,及後才知是一場誤會,她並非惡意中傷原告,因此會以「特權保障」作抗辯理由。法官判決指,被告早已向原告一方披露她向陳振聰代表律師行收費的單據,若阻止她引入新供詞,會對她更加不公平,故批准她申請。

案件編號:HCA 18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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