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官官相護,中共同樣難改舊習。但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是,他們明明是要護短護犢、自掩家醜,卻一定要絞盡腦汁,生造出一個貌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塗抹粉飾。到頭來被輿論恥笑,反而自取其辱。

最新的一例是四川瀘州市合江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江被網友揭發帶女下屬開房,弄丟佩槍。該縣公安局副局長陳獻輝解釋,許江與女下屬開房確有其事,但並無證據證明兩人發生關係;許江並不是丟槍,而是槍枝暫時性失控。於是,許在停職檢查二十天後,官復原職。

根據《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非警務活動嚴禁攜帶、使用槍枝」,首先可判定許江因私外出持槍違規。其二,《規定》明確指出,槍枝有丟失、被搶、被盜三種情形,並無「暫時性失控」一說。該縣公安局以槍枝失去控制時間短、未造成影響為由,強調不是丟槍,而是「暫時性失控」,這實際上是故意混淆概念。試問,長達四十分鐘時間之內,警察不知槍在哪裏,而且無法控制到槍,這不是丟槍又能是甚麼?

網友憤怒於警方挖空心思玩弄文字遊戲,挑釁公眾智商,作打油詩諷刺:隊長夫聊發少年狂,下挺槍,上持槍,攜手下屬,賓館去開房。巫山雲雨春宵短,一槍射,一槍藏。回到局裏看褲襠,一槍軟,一槍亡。賓館來電,槍枝枕下藏。警方申明好牛逼:是失控,沒丟槍。

這些年來,官方為錯誤違法行為背書而生編硬造的新詞,已數不勝數。自主性墜亡、保護性拆除、休假式治療、臨時性強姦、試探性自殺、過渡性改革、合理性貪污、挽救性槍斃、保護性銷毀、禮節性受賄、政策性提價、釣魚式執法、臨時性員工,等等。現在又多一個暫時性失控,接下來還會有甚麼發明創造,只有天曉得。

當一個政府總是以愚蠢的笑料官官相護,透支公信力,百姓還能、還敢信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