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應大增最低工資
本地工會職工盟建議最低工資應由三十元加至三十八元,乍聽之下,有人覺得該會是「知其不可而為之」,徒然浪費時間。但聽過他們的理據後,卻又似乎入情入理,值得港人深思。
有立法會議員表示,以目前香港的消費水平,一個勞工要保持具尊嚴的生活,每月收入八千元是合理要求。我迅即屈指計算一下,覺得事實確是如此。試想一家有兩人工作,八千元乘以二,就只有一萬六千元,租房子去掉數千元,剩下來可供生活的,也恐怕只得一萬幾千,如果生下小孩,全家的開銷更是捉襟見肘,讓人不忍再推想下去,所以每月工資最低八千元的保障,不可謂不合理。
最低時薪三十八元的數字是這樣推算出來的:工人一天工作八小時,每日的收入就是三百零四元,扣除假期後,每月工作大抵有二十六天,用二十六乘以三百零四,一個月的收入便是七千九百零四元,勉強能接近八千之數。故職工盟認為基本工資時薪三十八元是不能再低的水準,以此算來,他們確實有理。
當然理想歸理想,現實歸現實,如果香港的最低工資明年一下子由三十元跳升到三十八元,升幅達百分之二十七,這是教人難以適應的,我建議可分六年進行。由明年起,最低工資每年增加百分之八,六年後就是約四十八元;假如目前的合理時薪最低應為三十八元,按每年通脹百分之四計算,六年後也是四十八元,兩者就可以銜接得上了。最低工資的增幅每年在百分之十以下,連續六年,估計僱主勉強尚能適應。畢竟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現象確是日益嚴重,在香港則尤甚,撥亂反正雖然要經歷陣痛,但港人是時候要痛下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