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政改三人組」的林鄭月娥說,政改方案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要通過溝通交流,收窄分歧,要過法律和政治兩關。

經過大半年的諮詢和朝廷與反對派的「溝通交流」,現在來看,「法律和政治」兩關都很難過。對「法律」的分歧,有兩大層面,一是反對派並不接受政改方案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定和決定,而是認為必須「符合國際標準」,要「普及而平等」,不能有「篩選」。就算部分反對派議員面對現實,認同朝廷的「法律」說法,也不認同自己提出的「反篩選方案」或「三軌方案」等違背了《基本法》和人大的決定。他們的「法律觀點」、「法律詮釋」和北京的並不同,分歧巨大。

由於「法律關」已存在兩個層面的分歧,「政治關」就更難過,所謂收窄分歧、達成共識,根本無從談起。

分歧巨大,雞同鴨講,本來政改是否可推行已大成問題,但「爭取實現普選」已寫進《基本法》,朝廷早有莊嚴承諾,也「循序漸進」了十七年,反對派更是「為之奮鬥」了很長時間,大家都在「臨門一腳」、為二○一七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憋足了勁」,因此,今次政改就呈現了雙方對決之勢,都想壓倒對方。所謂「收窄分歧」,實際上是要對方放棄基本立場,接受自己的主張。

因為各自的強勢,令到今次政改成了激烈的政治鬥爭,朝廷拚命打壓反對派,上綱上線;反對派則弄出「佔領中環」,「要脅中央」,互相鬥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