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問:

「我的子女如修讀四個選修科目,當中包括一個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會否獲得資助?家長可以支付課程費用,讓學生修讀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作為第四個選修科目嗎?」

答:不會。在新學制下,學生須修讀四個核心科目(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和通識教育)及兩至三個選修科目。由於學生修讀核心科目和選修科目以及參與其他學習經歷,已佔去大部分的學習時間,因此,教育局並不鼓勵學生修讀多於三個選修科目。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在這個情況下將被視作第四個選修科目,而不會獲得「多元學習津貼」資助。

為配合十二年免費教育,所有合資格申請「多元學習津貼」的學校,均不可向修讀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作為第四個選修科目的學生或其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學生問:

「我可以修讀多少個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所有課程均可獲資助嗎?」

答:每名學生可以修讀最多兩個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作為選修科目,並可獲「多元學習津貼」的資助。然而,如個別學生修讀四個選修科目而其中一科為應用學習課程/應用學習調適課程,則該課程會被視作第四個選修科目及不會獲發「多元學習津貼」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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