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鐵騎狂徒極速飛車證據多,警方及律師均強調:「佢都走唔甩o架啦!」據悉,狂徒飛車雖然走得甩,不過警方仍然可以透過沿途「天眼」展開追緝,只要掌握到車牌的登記資料,警方便可以找到該車的車主,追查駕駛者身份。狂徒疑將片段上載互聯網,警方科技罪案組亦可憑上傳者的網絡地址追查其位置,相信不難緝拿狂徒。

可判監三年

據資深交通警透露,片中的交通警身穿黑色保護衣,但現時夏季已轉為青黃色,估計事件至少發生於數月前的冬天。一般交警電單車重約六百磅,時速最高只可達一百八十至二百公里,對比只重約三百多磅的本田,他坦言:「根本追唔到!」警方考慮到路面的安全,亦不會在路上「鬥車」。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形容事件是「極之危險嘅危險駕駛」,狂徒可以被控危險駕駛,加上他沒有遵照交警指示停車,亦違反了道路交通條例,以當時時速二百七十公里狂飆西九龍公路,最高可以被判處監禁三年,後加停牌和強制修習駕駛的改進課程。

陸偉雄又指出,昂船洲大橋的路面安裝了多部「天眼」及「影相位」,相信警方可根據車牌追查車主登記地址,追緝狂徒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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