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男子在一一年底中風後在內地租屋休養,其在港同居女友起初亦搬往同住照顧,惟兩年後卻將男子遺棄於公園,幸家人及時發現將他接回照料,家人更發現在這兩年間,男子有逾二百萬元銀行存款,懷疑遭該名同居女友提走。男子因此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女方追討有關款項。

原告招錦泉(六十四歲),女被告譚巧儀。入稟狀指原告在○八年於朋友聚會中認識被告,其後二人拍拖,一○年中同居。至一一年十一月,原告在廣東省肇慶市中風,需住院達三個月,但出院後神志仍然混亂,而且記憶力衰退,在行動、認人及說話上都有困難。原告出院後,其子替他在肇慶租單位休養,此時被告亦來了肇慶與原告同住。原告家人更每月給被告二萬多元人民幣作家用。

遭棄公園 原告追討

至今年二月,被告把原告遺棄在所住屋苑的休憩公園後便告失蹤,原告的姊妹在數小時後發現事件,將原告接到佛山同住,之後更發覺原告在香港的三個銀行戶口,在他中風休養期間,分別被人提走了二百二十一萬多元、三萬元及一萬多元,部分款項被轉帳到被告及被告女兒的銀行戶口。

原告獲家人照顧後健康狀況有所改善,但仍完全記不起與被告同住肇慶時的事。原告發現存款被提走後已報警,還透過律師發信給被告,指控被告在他身體狀況欠佳時對他施以不當影響,引致其存款被盜,要求被告還款但未獲回應,遂興訟處理。

本報記者昨造訪與訟雙方報住的香港地址,均無人應門。據悉原告現時可在他人攙扶及用拐杖輔助下步行,但他大多時間在大陸。

案件編號: HCA 8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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