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蛋大王留800萬辦身後事
售賣溏心皮蛋馳名的「順興號」發生母子爭產「溏心風暴」案,昨於高院續審,原告一方傳召替「皮蛋大王」亦即該店創辦人郭榮輝擬定遺囑的事務律師作供,他透露郭一度要求在遺囑中加入「不賣物業」的條款,惟最終無加入遺囑內。另外,他亦大爆遺囑內有一項特別條款,就是郭要求在遺產內預留八百萬元用作替他找山墳、拜祭及風水之用。
死者次子郭德明(左)昨繼續到庭聽審。
死者郭榮輝遺囑部分內容
原告是郭榮輝(死者)長女郭淑娟及三子郭德成,被告是遺孀李煥及次子郭德明。事務律師劉偉光供稱,當時收到三子的指示,於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到聖保祿醫院替死者(死時八十六歲)就立遺囑一事見面,並將擬定的一份生意轉讓合同交予死者確認簽署,該合同是死者以一萬元把皮蛋店售予三子。a劉稱當時他無詢問死者何以不把售出皮蛋店一事亦列入在遺囑內,亦沒有詢問該店的實際價值。該合同於翌日正式生效。
簽遺囑只有三子在場
劉偉光表示,當日是首次向死者提取指示,死者的三子、數名女兒及親友約十多人亦在場,但站在屏風後,場面十分混亂,更有人探頭「打聽」遺囑內容,令死者顯得很不自然,最終停止指示。三日後他再到醫院,死者正式簽遺囑,當時僅三子在場,遺孀則不在場。
當時劉偉光曾寫下筆記,當中記錄「不賣物業」四字,劉解釋死者意願是不想把由公司名義持有的該店舖位變賣,惟最終未有將此項列入遺囑內。劉亦透露遺囑內包含的死者遺產除上環「順興號」舖位外,亦包括位於皇后大道西的居所、澳幣及股票等資產;遺囑亦列明公司股份分布及需預留八百萬元「找山墳」。
劉偉光表示,每次向死者提取指示時,三子均在現場但站在屏風外,雖然有時他需從三子口中得悉死者的指示,但他均會再向死者確認有關指示,劉指死者給予指示時,並無受到他人不當影響。劉續指雖然死者說話時鄉音很重,但雙方均能溝通到,毋須翻譯員協助。
案件編號:HCAP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