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搜查:無牌經紀藉微博抓銀
一般大型地產代理,普遍不會為業主介紹分租租客,因為每個租客的租金金額少「冇乜肉食」,若其中一個租客不交租,又會影響同屋租客及業主,手尾頗長。反而內地網站或社交媒體卻有不少分租租盤介紹,本報按這些網上的介紹致電詢問,介紹人承認自己並非持牌地產代理,亦不知道有可能違法。
大型地產代理嫌「冇乜肉食」,普遍不會為業主介紹分租租客。
Kathy(化名)目前與其他四個內地女孩一同租住鑽石山星河明居一個低層逾600呎的單位,月租17,500元,即每人大概支付3,500元。她說,租盤是在一個名為「港漂圈」的微博群組內找到的;就她所知,不少來港工作的人士都會使用類似的社交媒體或「搵樓網站」找樓盤,而部分群組需要付費加入。成功介紹樓盤後,部分會收取金錢回報。
一旦出事 投訴無門
本報曾到58同城(58.com)網站瀏覽,發現內裏有不少分租樓盤,不少聯絡電話更是內地手機號碼。本報曾致電其中一個電話,對方承認自己為內地人,並不持有香港地產代理牌照。
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接受查詢時表示,任何人士(包括香港境外人士)未領有地產代理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50萬元。就上述網站,該局承諾會了解和跟進。
該局又提醒消費者,物業交易牽涉重大金額及複雜法律程序,切勿透過或委託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人士買賣或租樓,否則日後一旦「出事」,將會投訴無門。